当代艺术的合法性

当代艺术的合法性

当代艺术的合法性

日期:2014-07-09 14:59:21 来源:空白诗社

美术 >当代艺术的合法性

    近日,陈丹青一段关于当代艺术的评论忽然在新浪上流传,原文如下:“中国当代艺术自出生那天起就在“假想西方”将道听途说的各种艺术形式和艺术观念假想为当代美术,而假想的传统自民国就开始萌芽。为假想与假定源于根植于自卑心理的自尊心,我们带着自卑、渴望被承认的强烈欲望进入西方文化版图,然后假定这是中国当代艺术。”暂不说这里的“当代艺术”概念是否得当,就话论话这无疑是在质疑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性。从转发和@的情况来看,似乎支持者众矣。
    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性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尽管质疑声不断,但对于从事当代艺术的艺术家们这似乎不能构成一个问题,或者他们根本无视这个问题。相反,保守主义者却视此为当代艺术的把柄,始终不肯放过。虽则这些传统保守主义者与官方对待当代艺术的态度基本一致,但出发点却有着本质区别。官方看重的是当代艺术背后隐藏的意识形态危机,而保守派却自视为“高雅”、“经典”、“传统”的代言人,将当代艺术看成“昙花一现”和朝生暮死的“短命鬼”。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当代艺术不过是对西方前卫艺术的抄袭与追捧,在艺术形式上表现为拙劣的模仿和挪用,乃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无以立足。他们鄙视甚至怒斥当代艺术无视传统。这些批评看似深刻,实则错位。传统写实艺术的代言人总是把他们看重的那些审美品质当作普遍正确的品味标准,强调他们所钟情的经典作品是具有“超时空”永恒魅力。这种恒定的评判模式注定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要求。艺术不是可有可无用来装饰门面的陪衬,艺术也不是一成不变纯粹自足的审美创造,艺术是一时一地的时代产物,是一个不断发展、流动的概念,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要求。
    当代艺术产生于80年代,但却是一个不断修正、逐渐明晰的概念。在改革开放的30年间,中国的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在政治经济体制、社会生活形态,还是思想文化观念等方面无不进行着现代化的转型,艺术在80年代更是堪称思想界的急先锋。今天我们的社会转型尚未完成,前现代、现代、后现代并存的局面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艺术自不例外,传统写实艺术、当代艺术、官方艺术并生。如果我们承认现代化是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那么艺术的现代化终究无法避免,艺术的当代化是伴随经济的现代化、后现代化而产生的。质疑艺术当代性的合法性实质上是在质疑今天的生活、质疑存在的意义。这里隐含的更深一层即是艺术是否具有完全独立于时代的自足性?显然从形式、观念上而言答案是否定的,如此何以拒绝当代艺术?尽管盲目崇拜是一件不明智的选择,但是学习本身并没有问题,将学习借鉴定义为“假想”本身即是一种自大与无知。
    以上仅是从社会环境方面简单论述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性问题。从对艺术发展的贡献而言,当代艺术更非不值一提。自建国以来,革命现实主义长期统治压抑艺术的发展,文革时期的“高大全”、“红光亮”更将此发挥到极致。改革开放之后,以陈丹青为代表的一批艺术家首先突破,之后的伤痕美术、乡土写实,乃至85新潮对艺术的多元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艺术大展是对80年代艺术探索的总结,更是中国当代艺术的第一次集体亮相。至此,中国艺术的多元化发展局面基本奠定。作为中国艺术的重要一端,当代艺术为中国艺术的多元化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从另一个角度可以说,艺术的反抗精神、突破性、先锋性从80年代早期艺术探索开始,并逐渐转移到当代艺术之中。直到今天最具活力的恐怕依旧还是当代艺术。我不知道,如果一种艺术形式丧失突破精神和批判性,沦为盛世的粉饰者,那么它在今天的意义是什么?这是对艺术纯粹性的自我保护还是一种艺术的沦落?
    回到陈丹青这句话,在陈看来中国的当代艺术是“假想西方”的产物,是自卑情结的流露。而这遐想的传统源自民国,如果以此推论,中国的一切西方艺术形式哪一种不是自卑情结的产物?如果说因为西方架上绘画的式微而导致今天传统写实油画没有必要融入西方文化版图而视之为自立、自足,相比之当代艺术则称之为“假想”,这是多么可笑的自觉良好?实质上,传统保守主义的矛头表面上看似指责中国当代艺术的形式、观念抄袭,意图却并不在于此。所有的批评背后都隐藏着话语权,隐藏着对正当艺术垄断权的渴求。这也是艺术争论的根源所在,套用布迪厄的话来说,不论是传统艺术还是当代艺术都在想把一己装扮成正当的,然后再把别人说成是一己的。说到底艺术之争不过是只是话语权的争夺。
    一个人可以不喜欢当代艺术,这是个人的好恶,不能强求。但是他如果真的对中国艺术抱有热情,那么他最好认真对待自己所要评论的对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艺术有“真”“伪”,艺术评论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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