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波
“十三峰草堂”,是伊秉绶题给桂岩的书斋号,题写时间是1815年,也就是伊秉绶生命的最后两年,在北京做河道通判的张赐宁(1743~1817后),字坤一,号桂岩,这时也寓居扬州,桂岩能诗,善画山水,人物,花鸟,墨竹,且与当时扬州八怪之一的罗聘齐名,纪昀深契重之,可见桂岩在当时的社会影响。题写书斋这种事,必先恭敬之,起码要对题写者某一方面折服之,才会发此愿(一般没有人主动要给别人题写的),何况桂岩年长伊秉绶十多岁,桂岩请伊秉绶来题写书斋名号,这也映衬出在碑学中兴的嘉道年间伊秉绶的学术地位。
桂岩祖籍河北沧州,做官应该不是他的本愿,起码官场不是春风得意,不然也不会寓居扬州。这从侧面也反映出清代的官场结构,学而优则仕,学问是根本,做官的都是有学问的,当然捐官的除外。“十三峰草堂”、“阅微草堂”……,此类归隐情结在当时很蔓延,不管是终南捷径还是别的什幺目的,总之书斋名号总是那幺熨贴本人,透着文人气息,保证不会有人叫什幺“墨缘堂”、“耕砚斋”之类现代书法家嗜好的名字,相信伊秉绶也不会给题的。

伊秉绶(1754~1815) 隶书 十三峰草堂
纸本 镜片 1815年作 168×42.5cm
说明:张赐宁上款。
单从字面看,“十三峰草堂”这几个字,极难处理,常人写峰字定做上下结构,此幅左右并列,也透露出伊书的特别之处——大势纵横,小局谨慎。一根根如房梁大木的笔划,纵横满纸,有序并不呆板,草字并峰字的九笔竖画,避让有姿,顾盼生情。以极具颜鲁公笔意的行书题跋,不但增强了对比,也对作品空间做了有序的梳理,节奏的反差极大,但对比强烈,气象高古。
伊秉绶的隶书在笔划上与传统汉隶有很大的不同,他省去了汉隶横画的一波三折,代之以粗细变化甚少的平直笔划;汉隶的扁平结体在他手上也不复存在,只剩下粗木搭房般的笨拙造型。这种变异取决于书写的目的。传统汉碑如礼器,如曹全,作为庙堂刻记之用。总体规整,(西汉的摩崖石刻如杨淮表,如石门,原因摩崖的起伏,会有出人意料的空间,人工天然各占一半。)作为厅堂观赏之用的隶书(有点类似现代的展厅效果),必须重新调整结构空间,乃至形成自己的风格。书法的风格取决于人的风格,可想而知伊秉绶是一个重大局,极有原则的人。
伊秉绶出身于“九卿世家”。其父伊朝栋,通程朱理学,“居贫实乐”,干隆二十四年举进士,授刑部主事,在刑曹十八年,累迁至光禄寺卿。伊秉绶幼承家学,长大后从阴承方游,获闻乡先进士李光地、蔡世远诸论,讲求立身行己之学”。受到朱硅,纪昀的器重。他“颇究性命之学,不傍门户,屏谢声色,每食必具蔬曰:‘借以请君心耳’。伊秉绶入仕途后,为官清廉,不畏权势,“总办秋审甚久,狱无冤、滞,多所平反。因为他勤于政事,秉公执法,“大吏屡以重狱委之”。他特别痛恨豪强凌辱寡妇的罪犯,往往“立擒惩之,以抚节义”。从这些记载来看,他是受儒学教育深得群众爱戴的一个好官。
他重教育,倡修学堂,建丰湖书院以课诸生,来发展当地的文化教育事业,且重视对民众的教育。后来他为了平民变,请兵督战,触怒总督,被“以失察教匪罪论处,谪戍军台”。事前,又曾因博罗县一个已判绞罪的犯人越狱而被革职,只因“士民吁留,令随军办事。”这对伊秉绶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打击,却也牵动着千百颗民众之心。恰好新任总督倭什布来巡抚惠州,士民数百千冒死哭于途中,讼秉绶冤状。使秉绶得以无罪释放。从这里看出伊秉绶是一位极重原则的人。所以他的书风渊源于此。
伊秉绶的隶书从汉碑中摄取神理,用笔劲健沉着,结体充实宽博,气势雄浑,格调高雅。伊氏自己总结为:“方正、奇肆、姿纵、更易、减省、虚实、肥瘦,毫端变幻,出于腕下……”。他用篆书的笔法来写隶书,字字铺满,四面撑足,梁章钜评其字“愈大愈好”。沙孟海先生在其《近三百年的书学》中也言:伊秉绶的作品无体不佳,一落笔就和别人家分出仙凡的界限来;除去篆书不是他常写的外,其余色色都比邓石如境界来得高。可见伊秉绶对后世的开山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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