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艺术品交易所成立有无可能?(图)

聚焦:艺术品交易所成立有无可能?(图)

聚焦:艺术品交易所成立有无可能?(图)

时间:2008-07-22 10:5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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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出席上海证券所开业典礼。
    199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7月3日正式营业。
    1992年1月,邓小平南巡考察,在了解了深圳股市情况后指出:“有人说股票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在上海、深圳先试验了一下,结果证明是成功的,看来资本主义有些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也可以拿过来用,即使错了也不要紧嘛!错了关闭就是,以后再开,哪有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情。”

    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票交易价格全部放开,由市场引导,从21日至23日,股票价格一飞冲天,3天内暴涨570%,这一天被称为中国股市真正诞生的一天。

……

    2008年,与股票市场几乎同时起步的内地艺术品市场进入第15个年头,在国家提倡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时代背景下,面对 2007年成交总量达到263亿元的局面,占据市场半壁江山的北京,开始酝酿成立中国艺术品交易所。


    依照传统经济学理论,凡是有价值的商品都可以实现货币化,能实现货币化就可以进而实现证券化。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已经部分实现货币化的艺术品是否等同于普通的商品概念?而发展尚未成熟的中国内地证券交易市场,继上海、深圳之后,又能否诞生出将艺术品证券化这一全新运营模式的北京交易所?对此,不少经济学家与艺术市场行业人士都发表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尽管这种形式的讨论难以在短期内对某一重大议题得出结论,然而凡事辩则明,不辨则暗,我们也有充足的理由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道路上的一次重要抉择。


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应该尽快成立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现存的文物艺术品市场存在两大基本制度缺陷:一是不能从制度上保障艺术品交易信息的真实与充分,二是未能保障投资活动的快捷便利。这使制度创新成为必要。成熟的股票投资市场,则为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人们可以像从事股票买卖一样,从事艺术品的投资活动。人们对艺术品的投资活动,可以依托一个系统交易的平台而成为一种独立的纯粹的投资活动,而挣脱“购买—收藏—出卖”的羁绊。这样就能实现艺术品快速充分地交易,进行公开透明、快捷便利的艺术品投资活动。

    艺术品作为投资品,其区别于一般工业产品的本质,在于其单一性。这决定了艺术品在其实物形态的交易投资过程中,只有竞买而没有竞卖。这正是艺术品投资市场中拍卖成为典型形式的根本原因。艺术品的证券化,则基于对艺术品作为商品、投资品,在其价值形态上可以拆分的一般特性的发掘,改变艺术品投资市场只有竞买而没有竞卖的特性,而创造出在价值形态上既可竞买又可竞卖的新特性。

    成立交易所的好处在于,可以规范文化艺术品拍卖市场,通过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文化艺术品的造假、售假、拍假现象,能促进文物的收藏与保管,促进我国文物与艺术品的回流;还可以减缓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的高风险压力,从而使文交所、证交所、房交所相互之间平衡稳步地发展,同时促进消费结构的转变。


雷原:(经济学者 北京大学客座教授)
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组建意义重大

    一、组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可以促进艺术品市场稳健发展。目前艺术品市场售假、拍假问题严重,卖假的利润大,导致这个行业没东西可卖。我们应该顺应市场的发展规律,应该提出这样的方式:艺术品上市后,每天的交易量很大,可以促进这个市场的交易额。一旦艺术品上市,同一件东西再造假不可能,因为已经公布上市,这对赝品泛滥是个遏制,会促进整个市场的发展,并促进艺术品保管体制的建立。

    二、组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可以减缓股市、房市的压力。未来虚拟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钞票越来越多,金融风险越来越大,当这个渠道越畅通的时候,自然对其它风险和其它经济危机起到舒缓的作用。

    三、组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仅仅是交易方式的创新,目前在法律上没有禁止,也没有明确的限制。艺术品交易与股票交易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有价评估、证券化,交易方式完全一样;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股票受业绩影响,而艺术证券化不存在金融风险,只受供求关系影响。


齐勇峰(国家发改委传媒文化产业中心主任):
中国能否具备成立艺术品交易所需要的技术条件?

    组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是个全新的项目。我考虑了下,这应该是个文化要素市场,从未来前景说应该是可以探讨的,有许多创新的想法,必要性就不说了,主要是可行性,从两个条件来说明:第一个是基础条件:是否可以成立这样的交易所,是个需要探讨的东西,是否具有西方那种成立的经济实体?第二个是技术条件及未来可能发展的趋势。市场交易的形式在西方经历了几百年,是文明的产物,提倡拿来主义。我们中国能否具备成立艺术品交易所需要的技术条件?


彭中天(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理事长):
关于成立艺术品交易所的几点建议

    中国发展到今天,中国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是有钱,然而他们却对艺术品的真伪难以鉴定,而成立艺术品交易所这一模式就应当应运而生。关于成立北京艺术品交易所的几点建议如下:

    一、由政府组成筹备小组和专家委员会。

    二、艺术品的鉴定估价体系问题,怎么保真?怎么估价?没有绝真的问题,只有相对的问题,如何把艺术品作为载体来实现它的经济价值?

    三、引入借助银行保险机制。推出艺术品投资基金和艺术品保值基金。

    四、在流程和规则品种上小步快走。目前中国的现状应该是经济搭台、文化上行的模式,应制定出可行性的流程和规则。

    五、推出北京艺术品市场系列权威指数。艺术品市场由收藏功能转化为投资平台,系列指数发布必不可少,它是确立北京艺术品交易所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如国际上的梅墨指数就是不可超越的。

    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艺术品保真数据库”。


汤一介:(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所长)
如何实现循序渐进?

    关于成立艺术品交易所的项目,我有两点考虑:
    第一,中国的文化艺术品丰富,怎么样使广大的群众从精神上都能享受到?

    第二,通过这种艺术品交易所的形式,能否提高民族文化艺术欣赏的品位,以此提高老百姓的素质?具体的操作上现在能做什么,先做什么,什么不能做?我认为我们应该把先能做的都做好,实现循序渐进。

甘学军(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
购买艺术品并非少数人的游戏

    我认为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收藏家一些做法可以借鉴,比如佛像是老蔡买的(编者注:指蔡铭超先生2006年从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1.166亿港币购得明永乐鎏金铜释迦牟尼坐像),但不是他自己一个人买的,而是几个人集资一起买的。这也说明了私募基金的发达,有些经常是代表着一种基金会做的;或者一些行家到国外买东西,都是几个人合买的,集约起来才能收到一些好的东西。我们说买收藏品其实都是买它的预期价值,这点和股票很相似。

    经常讲收藏是有钱人中少数人的游戏,面比较窄,然而它又不处于边缘化。所以说艺术品交易所的必要性已经不用讲了,主要是它的可行性,我觉得还是比较可行。一件艺术品,通过经纪公司或者拍卖公司,成功实现上市。要买一件好的东西,你要出五年后的价格来买,挺有意思,这与我们现在提出的交易所其实很相似。这是一种金融资本运作的形式,通过政府主导的交易所,来推广艺术品。当然,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都囊括其中,正如并非所有公司都上市,拍卖公司、画廊照开。从本质上,就是多了个投资平台。政策法规上倒不用担心,中国的这些事要有人做,有这么多专家来运行,我们不用担心,对研究者或者从业者都是很有好处的。

    其实艺术品交易所和股票交易所不同,就是计算方法不同,外行能做出奇迹,内行永远做不出来,只能看真假,来支撑文物艺术品的保护和研究。我们这行太薄弱了,我从文化部下来做了15年拍卖,很有体会。目前中国的艺术品行业还是依靠几个老专家,带着老花镜来帮你鉴定,其实程序最重要,设定各种程序,然后按照这些程序走完,就基本可以确定真伪了。

谢鲁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研室副主任):
艺术品股票化交易缺乏可操作性

    成立艺术品交易所应该是中国创新的商业模式。中国的古玩是自发的交易模式,定价规则都是约定俗成的,这是比较落后的;而拍卖引进的是西方的拍卖模式,没有适合中国的交易模式,所以要根据中国的特色进行创新。通过交易所这样一种模式规范它,引导它是好的,我们中国最大的问题是缺乏组织化,都是老百姓自发性的活动,这是不利于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文化艺术品涉及的是精神领域,我们可以创新一些商业模式来指导艺术品的发展,这是可行的。

    但我认为有一个概念比较模糊,就是文化产业和艺术品,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做文化产业,是比较大众化,有规模的,而艺术品就是范围比较小。如今探讨把高档艺术品进行大众化交易,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可行的,从收藏的角度讲,交易所重要的问题是把它市场化,而不是暗箱操作,是作为政府指导标准化可持续性的产品,产品的预期和其它不一样。然而,古玩的价值升值不是制造者能做出来的,而是炒作出来的。从这个层面上讲,艺术品交易比股票交易风险还要大。投资者最大的愿望是保值、增值,如果做不到,仅靠政府出面替你们买单吗?

    我不太同意把艺术品股票化,股票化的交易所其实就是产权交易所,美国是标准化的交易,中国是非标准化的,我不太同意做成股票化的交易,可以做成产权化的交易,要借鉴国外的钻石交易,可操作性还是比较大的。

附:蔡继明委员关于组建北京文化交易所的具体设想

    成立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采取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不同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制。文交所主要业务有:艺术品托管、鉴定与评估、发行与交易以及艺术品的退市。具体设想是:

    为保障被托管的艺术品的保管业务顺利进行,可与国家博物馆联合设立;为保障被托管的艺术品的安全,应对其进行商业保险,以规避托管期间发生的损坏与丢失的风险;托管工作完成后,应向所有权人出具托管证书,如果上市失败,艺术品所有人经推荐人同意,凭托管证书取回艺术品。

    文化艺术品评估:该环节的职能是对待交易艺术品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确定上市交易的初始价格。为确保评估质量,评估师应在每份评估报告上签章,并在上市交易中在交易系统中公示。

    经过鉴定无误后,开始进入发行设计阶段。发行设计是根据上市物品的等级、类别、价值评估进行等额化的细分,比如,细分10亿等份,每等份为十亿分之一;1亿等份,每份就是一亿分之一。对一些当代的书画作品,价值不明显的,可以进行1000等份、100等份、10等份,甚至1个等份的划分。

    文交所的交易与证券交易一样,设有退市机制,但原因与功能却完全不同。在证券交易中,退市常常因标的公司经营不善而退市,而退市前大多表现为证券价格的下跌;而艺术品证券交易中,退市则相反是由于某个投资人看好某只艺术品证券并产生其独自收藏其标的艺术品的愿望,所以收购其全部艺术品证券,导致艺术品证券价格的上涨。

    总之,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目前法律体系框架下并没有明确禁止的条款,并且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证券化仅仅是交易方式的创新,因此,目前还未涉及对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但是,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需要政府多种部门的支持,尤其是文化部、文物局以及人民银行总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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