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藏品不得夸大升值
奥运藏品不得夸大升值
奥运藏品不得夸大升值
集邮票品广告不得有升值预测和投资回报承诺
升值潜力大、增值效率高……标榜着具有超高升值回报的奥运收藏品广告,眼下频频出现在各种媒体。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广告监测报告时指出,奥运收藏品不得做不切实际的升值承诺。
据介绍,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很多跟奥运有关的收藏品纷纷上市,钱币、邮票、工艺品、书画
等收藏品通常突出宣传产品的收藏价值,升值空间,有的声称“增值率达到200%”等。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指出,收藏品尤其是奥运收藏品的升值价值到底多大,升值幅度能否达到广告中表述内容,都是无法预知的,消费者应理性选择,切忌盲从。
同时,媒体在发布奥运收藏品类广告时,必须首先确定该产品是否经奥运相关部门授权生产销售。同时,奥运收藏品广告应符合广告法规定,不得做出不切实际的升值承诺;集邮票品广告不得有邮票价格升值预测和投资回报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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