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爪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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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6-26 17: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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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有诗曰:“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指东西。”我不是收藏家,但鸿爪留痕,人生旅途上留下许多令我难忘的印记。 1949年6月,根据华东局的指令,组建“苏南农村工作团”,担负剿匪肃特、废除旧保甲,并充分发动群众,做好土地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1950年,每人发给金属圆形徽章一枚,我的徽章背面刻有“吴县242”字样。 建国前,我们奋斗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条战线上的干部、战士,生活待遇一律供给制。在供给有保障的时期,除穿衣吃饭外,每三个月发给布鞋一双、牙刷一支、黄烟(旱烟丝)四两,折合成现金,作为生活津贴,交由个人自由支配。到了1951年7月,改为“包干制”,生活待遇稍稍有所改善,每人发给一册“包干证”。由于国民党丢下一副烂摊子,加上投机商捣乱,虽经整治,物价仍不稳定,每月实发金额,按物价指数换算,定为折实单位。这个“包干证”,红封面上印有“苏南行政区包干证”一行字,下面附印一表格,分别为“机关、姓名、职别、性别、年龄”等五个栏目。我的“包干证”是“包字第04729号”。其时,我的职务是副组长,管理员错填写成组员,拿到这张“包干证”后,我想:副组长和组员都是排级,生活待遇也一个样,加上那时攀比职级可耻,因而没有要求管理员纠正。 上世纪90年代初,苏州市博物馆动员我将“苏南农村工作团”这枚徽章和“包干证”交博物馆收藏。我对博物馆工作人员说:“再让我留在身边一个时期,今后一定交到博物馆来。” 1950年春,在一次全县农民代表大会上,我作了题为《我们新泾乡是怎样发动农民修圩的》报告,经路农同志整理推荐,作为工作经验,刊登在当时的《吴县农运》报上。我珍藏该期报纸整整五十个年头。解放初期,因档案工作不健全,该报于胜利完成“土改”后停刊,因而我所珍藏的这份报纸,遂成孤品。苏州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得悉后,认为虽是林木一叶,但也是苏州地方珍贵史料,征集而去,于1982年9月10日,出具征字第001号收据一张。 1951年,我所蹲点的吴县陆墓区新泾乡,在胜利完成“土改”,为彻底摧毁旧保甲,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农民兄弟姊妹们信得过的乡、村、组三级当家人。考虑到当时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让反复酝酿后产生的候选人坐在一排凳子上,背对着选民,在其座位的后面,各放一只碗,选民从工作人员手中登记领取蚕豆数粒,谁愿意选谁,就将蚕豆放在谁的碗里。当时照相机是稀罕物儿,这瞬间的珍贵场面,今天只能成为记忆。事后,参加该乡民主建政的全体工作人员,一路步行到苏州,在阊门外金城照相馆摄影留念。在这张照片的上面,该照相馆题写了“新泾乡民主建政典型试验组”一行字。1998年,当年农村工作团的老同志聚会南京,谈起这张照片时,有些人遗憾地说:“当时的工作环境,今天到东,明天到西,这张照片竟不知所在了。”我得知后,将这张尘封近五十年的老照片,翻拍后一一寄给了老战友,他们无不大喜过望!(信息来源:新民晚报 文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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